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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予存量首批光热示范项目进一步延期支持

2021.03.11 来自:

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为了减轻疫情对风电和光伏行业的冲击,保障行业平稳有序发展,《通知》明确对于风电、光伏平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均延长一个月(延长至4月底),2020年光伏竞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6月15日。


同时,《通知》称,对于部分尚未完成建设的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国家能源局拟商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并适时发布延期政策。


该政策的出台符合光伏和风电行业人士的利益诉求,赢得一片叫好,说明了政府审时度势为行业发展建立良好政策环境的态度。


对光热发电行业,关于首批示范项目的延期政策尚未出台,鉴于疫情影响的同等考量,应在此前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推迟并网节点要求。


今年1月份三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21年以后新增的光热发电项目将无法享受国补,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该项政策将未来两年的光热市场锁定在首批存量示范项目上,行业相关方寄希望于盘活更多存量项目为行业争取更多发展机会,但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整体节奏,与光伏风电行业一样面临复工难问题,延期的电价政策亦迟迟未能发布。


光热电站的建设周期较长,再加上光热电站建设大多位于西北苦寒之地,留给项目建设的时间已经非常短暂。总计899MW、目前未并网的13个存量示范项目中,有12个项目仍未开始建设,大多数项目都需要等电价明确后才能推进建设。


延期政策的明确时间将直接影响可能盘活的项目数量,为了保持光热发电行业平稳发展,我们再次呼吁国家决策机构能尽快发文明确延期电价政策,并在该政策中考虑疫情给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在2021年12月31日的节点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时间的延期,以确保存量光热示范项目有合理的开发时间保障。




相关线下活动:


第十一届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2020(2021年3月,中国北京)

第五届光热发电中东北非大会2020(时间待定,阿联酋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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