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划到2025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1000万千瓦
2022.06.27 来自:
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指出,计划中指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1000万千瓦。与此前2021年8月19日,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建设450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储能规划增加了500MW。
计划中提出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全面建成首批“5+2”储能示范项目,适时启动新一轮示范推广行动。加大压缩空气储能示范应用,重点培育泰安等地区新型储能基地。支持建设独立储能设施,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引导有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探索制氢应用。鼓励电力大用户、工业园区等布局新型储能,支持家庭储能示范应用。
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价敏感高载能负荷改善工艺和生产流程,提供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辅助服务。整合居民、工商业、虚拟电厂、储能设施等各类响应资源,培育灵活负荷聚合商。组织开展智慧楼宇、电动汽车灵活充电及V2G、大数据中心智能调度等需求侧响应示范,培育终端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到2025年,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4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达到750万千瓦左右。
原文如下:
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在坚定不移抓好“八大发展战略”“九大改革攻坚”“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等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省内和省外、政府和市场、城市和乡村,科学谋划、超前布局,以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构建“三链两体系”能源保障网,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支撑。
到2025年,能源综合保供能力不低于4.54亿吨标准煤。煤炭供应能力不低于3.5亿吨,原油供应能力达到1.5亿吨左右,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50亿立方米以上;电力总装机达到2.1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
到2030年,能源综合保供能力不低于5亿吨标准煤左右。巩固煤炭、原油供应能力,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600亿立方米以上;电力总装机达到3.2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绿色低碳的电力供应链。围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发展清洁电力,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实现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稳步发展“外电入鲁”,持续完善网架结构,强化电力保障能力。
1.加快推动清洁能源成为电力增量主体。
(1)加快风光“四基地、两示范”建设。坚持海陆并进、集散并举,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6500万千瓦、2800万千瓦;到2030年,分别达到1.25亿千瓦、5500万千瓦。海上风电基地。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以省管海域为重点,加快启动首批千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逐步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探索推进海上风电军民融合发展新模式。2022年,海上风电开工50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开工1200万千瓦,建成800万千瓦;到2030年,建成3500万千瓦。海上光伏基地。按照“由近及远、由易到难、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思路,以滨州、东营、潍坊、烟台等市近海海域为重点,采用渔光互补、多能互补等模式,推动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结合海上风电开发布局,在具备条件的海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打造“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基地。2022年,海上光伏开工300万千瓦,建成150万千瓦左右,启动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工作。到2025年,开工1500万千瓦,建成12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建成4000万千瓦左右。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的盐碱滩涂地和菏泽等市的黄河滩涂地,推进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设计、建设和运营。到2025年,建成1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总开发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以济宁、泰安、枣庄、菏泽等市采煤沉陷区为重点,采用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生态治理等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到2025年,基地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500万千瓦。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全面启动沂水、诸城、嘉祥等70个国家试点县建设工作,推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到2025年,50%以上试点县达到国家标准,开发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试点县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总开发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统筹推进乡村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化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取暖、炊事等一体化清洁用能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100个左右“标杆乡镇”和1000个左右“标杆村”;“十五五”期间,乡村绿色能源发展模式得到全面推广。(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
(2)积极构建核能“3+2+X”开发格局。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海阳、荣成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积极做好新厂址前期工作,加强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适时启动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电投集团核能总部研发优势,大力发展“国和”系列技术,培育壮大集装备制造、运维服务、人才培养等于一体的核能配套产业链,打造“国和”品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积极安全推进高温气冷堆示范推广,同时探索实施供热、海水淡化、制氢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核电装机达到57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1300万千瓦以上。稳妥推进核能综合利用。加快推动海阳核电跨区域供热,引导后续核电项目开展热电联供,推动胶东半岛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核能供热全覆盖。推进海阳核能海水淡化、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探索推动核能小堆供暖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到2025年,核能供暖面积力争达到3000万平方米;到2030年,力争达到2亿平方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海洋局)
(3)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快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开展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和水热型地热资源勘查,加快推进浅层地热能在城市规划新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的供暖、制冷等应用。科学划定中深层地热能开采区,大力推广“取热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层回灌”“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等技术,有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牵头部门: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4)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有农林生物质直燃电厂实施供热改造;科学布局分布式生物质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销售基地,鼓励发展生物质锅炉供热模式。大力发展纤维素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非粮生物燃料生产。支持生物质天然气试点建设,加快生物质天然气产业化发展。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600万千瓦,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2.发挥煤电兜底保供作用。
(1)优化煤电装机结构。严格执行“五个减量替代”要求,采取“上大压小”“上新压旧”“上高压低”方式,适度布局建设大型燃煤热电机组和高效背压机组。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合理调峰能力前提下,到2025年,煤电装机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形成400万千瓦左右应急备用能力;到2030年,煤电装机保持在1亿千瓦左右,应急备用能力进一步提高。(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2)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全面梳理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结合不同机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分企施策,指导企业科学编制节能降碳改造方案,持续降低能耗水平和碳排放水平。优化煤电机组运行管理,科学制定运行方案,提高煤电机组生产效率和清洁高效发展水平。到2025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1000万千瓦以上,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295克标准煤/千瓦时左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3)实施煤电供热改造。加大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供热改造力度,深度挖掘机组供热能力。整合热力市场资源,推进大型机组中远距离供热,推动供热覆盖范围内落后小煤电机组退出。到2025年,在保证电力热力稳定接续前提下,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供热改造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
(4)开展煤电灵活性改造。深度挖掘煤电调峰资源,推进现役机组全面开展灵活性改造,新建机组实行灵活性制造,引导燃煤自备电厂参与调峰。到2025年,煤电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1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增加1500万千瓦。(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3.加快推动燃气发电项目建设。结合天然气管网和LNG接收站建设,充分考虑地区电力热力需求、气源保障等,优先在负荷中心城市和燃气管道沿线城市重点布局重型燃机项目。在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区域,结合小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合理布局建设分布式燃机项目。在鲁北盐碱滩涂地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基地,积极发展“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到2025年,天然气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2000万千瓦。(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
4.强化“外电入鲁”有力补充。
(1)打造“五交五直”受电格局。在现有“五交三直”外电入鲁输电通道基础上,加快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建设,适时启动第五条直流通道建设。到2025年,形成“五交四直”受电格局,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到2030年,形成“五交五直”受电格局,接纳省外电量达到2000亿千瓦时左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强化“外电入鲁”通道电源支撑。重点加快既有直流通道配套电源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鲁固直流通道千万千瓦级“风光火储”一体化电源基地,加快昭沂直流通道配套电源建设,优化银东直流通道配套电源结构,持续提高通道送电能力和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深化与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等送端省份能源战略合作,签订中长期购售电协议,确保外电稳定送入。到2025年,既有直流通道利用小时数提高到4500小时以上。(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5.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围绕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省外来电等送出,加快推进烟威电源配套送出、曹州扩建等1000千伏和高地、银海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完善电力主干网架。加快推进配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能接尽接。建设智能微电网,加快综合智慧能源发展,推动与大电网兼容互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提高电网智能调度运行水平,加强全网协同,最大限度保障新能源消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构建内外协同的煤炭供应链。优化省内开发布局,加大省外资源开发,调优煤炭运输结构,稳定煤炭供应。
6.稳定省内煤炭产量。以济宁、枣庄、菏泽、泰安等市为重点,巩固省内产能规模,加快万福180万吨/年、永胜45万吨/年等矿井投产,适时推进曹县煤田及高庄、大营、小孟井田前期工作。储备黄河北矿区煤炭资源。加大煤矿“增优劣汰”力度,加快发展优质高效产能,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十四五”期间,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到2030年,稳定在8500万吨左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7.强化省外支撑能力。聚焦内蒙古、陕西、山西、新疆、甘肃等煤炭富集区域,重点打造陕甘蒙煤炭开发基地。围绕保障盛鲁电厂、灵台电厂等“外电入鲁”配套电源用煤,加快推进杨家坪、邵寨、鹰骏三号等大型煤矿建设。引导省内重点用煤企业与省外开发煤矿签订中长期合同。“十四五”期间,煤炭调入能力保持在2.7亿吨左右;“十五五”期间,保持在2.4亿吨左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8.提高铁路运量占比。以推进“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加快“铁路+”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实施大莱龙铁路等扩能改造,充分利用黄大铁路、瓦日铁路、新菏兖日铁路等主要通道运力,稳定省外煤炭调入规模。发挥山东省沿海港口优势,加快岚山港、潍坊港等疏港铁路建设,提高海运接卸能力。大力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支持年运煤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到2025年,煤炭铁路运量占调入总量的比重达到40%;到2030年,占比达到50%。(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9.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选煤厂智能化、无人化改造升级,加大煤炭洗选加工力度,提升煤炭供给质量。应用型煤、高效煤粉等先进加工技术,实现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到2025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到2030年,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三)构建海陆兼备的油气供应链。加大省内资源勘探开发,加强省外资源调入,补齐油气基础设施短板,增强油气供应能力。
10.形成“常非并举”勘探开发格局。加强济阳坳陷、利津洼陷等地区油气勘探,稳定常规资源储备;以东营凹陷、沾化凹陷等地区为重点,建设页岩油勘探先导试验区,增加非常规资源储备,到2025年,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55亿吨;到2030年,累计新增2.5亿吨。提高胜利油田老区采收率,推动渤海油气在山东省登陆;加大海上油气藏开发,打造埕岛东部新区百万吨产能阵地;探索建立东营凹陷、渤南洼陷等地区页岩油勘探开发示范区,“十四五”期间,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稳定在2100万吨、4亿立方米;“十五五”期间,分别稳定在2000万吨、4亿立方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自然资源厅)
11.布局“4+3+4”沿海LNG接卸基地。围绕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以青岛港、烟台港为重点,威海港、日照港、东营港为补充,加快沿海LNG接收站建设,适时启动烟台西港、烟台栾家口港、潍坊中港等港区后续LNG接收站建设。到2025年,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以上,新增沿海LNG供应能力240亿立方米;到2030年,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3400万吨,新增沿海LNG供应能力100亿立方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12.构建“一网双环”天然气管网。加快山东天然气环网建设,形成输气外环。加快泰青威、济青双线联络线建设,形成输气内环。加快中俄东线山东段、LNG外输管道等建设,推动与输气双环互联互通,形成全省“一张网”。到2025年,“一网双环”输气格局基本形成,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9000公里,新增管道气供应能力55亿立方米;到2030年,“一网双环”输气格局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1万公里以上。(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13.打造“港炼直通”原油输送网。加快日照港、烟台港等原油码头建设,提升原油接卸能力。加快大型原油码头疏港管道和炼厂支线建设,完善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等原油外输通道,推动大型原油码头全部实现管道疏港,主要炼厂全部实现管道连接。到2025年,原油管道里程达到6600公里,原油调入能力保持在1.3亿吨左右;到2030年,原油管道里程达到7000公里,原油调入能力保持稳定。(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四)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储备体系。加强煤炭、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高风险应对水平,强化能源应急保障。
14.构建政府和社会并重的煤炭储备格局。按照“不混淆、不增地、不增线、不增人、不亏损”原则,重点依托省内骨干能源企业,优先利用现有储备设施,充分利用关闭退出矿井土地资源,新建或改扩建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煤炭储备设施,增强社会储备能力。到2022年,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确保达到1300万吨、力争达到1500万吨;社会储备能力确保达到2000万吨、力争达到2400万吨。到2025年,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确保达到2000万吨,社会储备能力确保达到3600万吨、力争达到4000万吨。(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15.完善多层次油气储备体系。依托沿海LNG接收站建设大型LNG储备基地,在内陆消费负荷集中区集约规模化建设LNG储备基地,推进枯竭油气藏和盐穴等地下储气库建设,加快构建以沿海LNG和地下储气库储备为主、内陆集中储备为辅、其他储备方式为补充的天然气储备格局,形成责任明确、规模适宜、形式多样、分级调峰的天然气储备体系。推动原油加工、进出口企业落实原油社会责任储备,加快建立政府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原油储备体系。到2025年,全省储气设施规模达到30亿立方米以上,政府储气能力达到2.8亿立方米;到2030年,全省储气设施规模达到40亿立方米,政府储气能力达到3.8亿立方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16.打造多元协同电力调节系统。
(1)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全面建成首批“5+2”储能示范项目,适时启动新一轮示范推广行动。加大压缩空气储能示范应用,重点培育泰安等地区新型储能基地。支持建设独立储能设施,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引导有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探索制氢应用。鼓励电力大用户、工业园区等布局新型储能,支持家庭储能示范应用。到2025年,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1000万千瓦。(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
(2)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沂蒙、文登、潍坊、泰安二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启动枣庄庄里、莱芜船厂、青州朱崖、五莲街头、蒙阴华皮岭等项目建设,推动储备站点滚动纳规。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站点资源普查,适时启动开发建设。到2025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4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1200万千瓦。(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3)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价敏感高载能负荷改善工艺和生产流程,提供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辅助服务。整合居民、工商业、虚拟电厂、储能设施等各类响应资源,培育灵活负荷聚合商。组织开展智慧楼宇、电动汽车灵活充电及V2G、大数据中心智能调度等需求侧响应示范,培育终端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到2025年,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4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达到750万千瓦左右。(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
(五)构建管控有力的安全生产体系。持续开展能源生产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守牢能源保障安全底线。
17.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严格落实联系包保、驻矿监管、安全总监和安全巡查等工作机制,加大“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推进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重大灾害治理。强化煤矿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到2025年,煤矿生产状态和安全在线监管实现“全覆盖”,一、二级标准化矿井占比达到90%;到2030年,实现煤矿智能化、远程化在线监管,一、二级标准化矿井占比达到95%。(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18.加强油气管道保护。持续推进油气管道保护安全整治行动,重点加强高后果区、高风险段、穿跨越处、密闭空间等地的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管道保护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进管道保护智能化建设,对中俄东线、山东天然气环网等新建管道开展前期智能化设计、施工期数据同步采集,实现数字化移交;对在役管道分类实施数字化恢复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对鲁宁线等实施全线提升改造,对泰青威等推进隐患整治、智能巡护、运营调度等功能优化。持续开展管道保护“一法一条例”宣贯,强化社会安全自觉。到2025年,管道高后果区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全覆盖”;到2030年,管道上方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全覆盖”。(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
19.加强电力安全运行。完善煤电机组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强化电力运行监测分析和预警调控,提高发电安全运行水平。逐年制定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滚动修订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和用户轮停方案。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设备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统筹推进电力设备检修,提升设备健康运行水平。完善各类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深化以大面积停电为主要内容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保障大电网安全运行和民生可靠用电。到2025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9%;到2030年,达到99.970%。(牵头部门:省能源局,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能源保障网建设各项工作,省能源局具体承担综合协调等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和分工,细化目标和任务,确保计划落地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清洁能源开发、能源储备设施建设等扶持力度。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对行动计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在相关要素资源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上给予倾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推动能源合理化配置。
(三)加强监督评估。加强行动计划实施监管,定期开展评估检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建立重大项目库,跟踪督促项目落地,确保各项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相关线下活动:
更多光热发电行业资讯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cspfocus):
相关阅读
换一批提交评论
报告(会员专享)
查看更多+-
玉门鑫能 50MW二次反射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报告(仅限会员)
玉门鑫能5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于2016年9月成功入选我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7.9亿元。该项目是世界上首个采用创新型二次反射熔盐塔式技术的商业化电站。
-
乌拉特中旗100MW导热油槽式光热发电项目(仅限会员)
更新时间:2022年7月报告长度:9页我国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中装机规模最大的槽式光热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9亿元,共安装375条槽式集热回路,一套满足10小时发电储能装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3.5亿度。1. 项目概述(P2)2. 项目关键数据(P2-3)3. 项目特点(P3)4. 项目重要时间节点(P4-5)5. 项目表现(P5-6)6. 主要参与企业 6.1 开发商--内蒙古中核龙腾新能源(P6) 6.2 投资方/电站EPC--中国船舶重工新能源(P6
-
中电建青海共和 5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仅限会员)
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是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之一,配置6小时熔盐储热系统。
-
鲁能海西格尔木5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仅限会员)
鲁能海西格尔木50MW塔式熔盐光热发电项目是鲁能海西格尔木多能互补示范工程项目的关键项目,该项目占地约6400亩,采用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技术。
线下活动
查看更多+-
第十二届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2022
2022年05月26-27日 北京
-
第十一届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2021
2021年10月28-29日 北京
-
第十届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2020
2020年10月22-23日 北京
项目信息
查看更多+-
玉门鑫能50MW二次反射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中国,已运行,塔式
-
乌拉特中旗100MW槽式光热发电项目
中国,已运行,槽式
-
中电建青海共和50MW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中国,已运行,塔式
-
鲁能海西格尔木50MW熔盐塔式光热发电项目
中国,已运行,塔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