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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电力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2022.12.12 来自:中国能源报

本报讯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增长并保持较高利用水平,第四季度新能源投产并网较为集中。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既有利于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发挥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同时,科学组织力量,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各项工作,为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指出,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梳理本行政区域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各电网企业梳理本供电营业区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各发电企业梳理本企业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情况,形成清单,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清单反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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