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太阳能光电、光热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2023.01.05 来自:赣州市政府办
日前,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发布印发《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到要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方式,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太阳能光电、光热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多元化能源供应。
原文如下: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发〔202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全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明确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全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2.5%,力争达到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绿色转型走在全省前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和绿色技术创新应用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试点示范建设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守住能源安全底线,妥善处理好能源低碳转型与供应安全的关系,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增长,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华能秦煤瑞金电厂等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推动煤电灵活性和节能增效改造。以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耗煤行业为重点,稳妥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能源替代工程。控制石油消费增速在合理区间,逐步降低成品油在一次能源消费的占比。推进省级天然气管网和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加强储气设施建设,提升民生用气保障能力。在气源落实的前提下,有序发展工业用气,引导天然气消费持续稳步增长。到2030年,天然气消费量达8.8亿立方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市级统筹、规划管理,有序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大力发展“光伏+”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光伏在不破坏农林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与农业、林业集中复合开发。挖掘可开发风电资源潜力,稳步推进一批具备经济可行性的风电项目,推动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等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和非电形式利用。探索氢能发展,稳慎布局氢能试点示范项目。做好瑞金核电厂址资源保护,为未来核电发展做好战略性储备。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突破700万千瓦。〔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3.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强化电网骨干网架,优化现有电网结构,形成“500千伏多路通道、220千伏双向电源、110千伏双向链式、重要地区10千伏双环网配置”的网架结构。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加强分布式电源、微电网建设,加快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开展城区老旧电网改造,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提高民生用电质量。积极争取“闽赣异步联网”工程、第二回入赣特高压直流工程布局赣州,增强电力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建设,重点推进赣县、寻乌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鼓励发展电力各环节和场景中的储能应用,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互补、“源网荷储”集成优化,推进电网智慧化改造。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省有关要求。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40万千瓦,全市电网具备30%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4.提高能源治理水平。加强能源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市、县能源管理机构,优化职能和人力配置,充分发挥赣州市能源发展中心支撑作用。全面提升能源服务水平,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华能秦煤瑞金电厂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区建设。结合数字能源应用,根据清洁能源发展水平和现代能源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能源高质量发展标杆县、标杆园区。强化能源安全监管,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健全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市发改委、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市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重大项目节能改造升级,实现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以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及节能低碳改造行动,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大力实施工业倍增升级行动,不断完善产业链链长制,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和产业基础再造,持续壮大现代家居、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医药食品“1+5+N”产业集群,努力构建赣州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迭代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经济规模倍增。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绿色供应链,努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园区12个、绿色工厂40个,引导企业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优化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工业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高标准建设中国稀金谷,强化有色金属产业资源掌控,建设永磁电机和硬质合金、电子级高纯金属材料生产基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稀土、钨及稀有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鼓励中国稀土集团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促进稀土与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深度耦合,形成稀土产业绿色发展新优势。加快稀土、钨等产业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冶炼分离、深加工等环节关键技术和智能化水平,提升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推进有色金属行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和生产智能化、自动化、低碳化,引导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稀土稀有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回收利用和企业技改升级。〔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3.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格落实产能置换政策,严控违规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加快原料替代和技术创新步伐,加大新型建材生产推广应用力度,着力提升水泥、建筑陶瓷能效水平。提高水泥生料中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推广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新型建材产品,开展木竹、非碳酸盐原料替代。推广低碳及高性能水泥、碳捕捉纯化、全氧富氧燃烧、全电熔及电助熔、原燃料替代、成型烧结等低碳技术,研究推动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特种水泥、特种玻璃、特种陶瓷、人工晶体、矿物功能材料等先进建筑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动建材产品向轻质、高强、隔音、节能、低碳、环保方向转型。〔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
4.其他重点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推进龙南、会昌化工园区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支持定南、大余、赣县等工业园区创建省级化工园区。鼓励化工企业和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深挖节能增效空间,加快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发展短流程炼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发展钢铁新材料。将绿色发展理念推广普及到全纺织供应链,实现从纤维开发、产品设计到制造过程、包装销售、废旧处理的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强化清洁生产,推进废旧产品再利用,加强无毒无害物质开发和应用,持续削减重点污染物产排量,强化水系统集成优化和用水管理。〔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实行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化+责任制”管理。深入挖掘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论证拟建项目,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对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严格甄别不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对符合审批程序要求的,若对应行业产能已饱和,新建、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政策;若对应行业产能尚未饱和,新建、扩建项目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准入门槛;若对应行业是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倡导绿色低碳城乡建设发展理念,优化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生态园林城市、“无废城市”、美丽乡村,推动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推动城市更新,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推进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系统,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城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2.着力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现行节能降碳标准,推动城镇新、改、扩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着力推动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鼓励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和公示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实施高效制冷行动,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和设备,优化负荷工序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市政公用集团、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方式,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推动太阳能光电、光热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多元化能源供应。充分利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推广“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运行模式。鼓励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储直柔”项目示范,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应用面积占比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4.推行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比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和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有利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环境。积极推广绿色建材,鼓励建材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认证,鼓励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循环生产方式,推广绿色施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打造智能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运输工具电气化替代,加快普及电动汽车,差异化管控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引导新能源车替代老旧传统燃料车,提升社会车辆新能源化的比例。加大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领域新增车辆新能源更新力度,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72%、35%。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合成燃料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快探索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政策,提升城市配送车辆的清洁化水平。强化船舶污染防控,加强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推动清洁能源船舶使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提高交通运输装备能效和碳排放标准,推广新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交通装备,引导轻量化交通工具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探索建立绿色能效标识制度,鼓励购置能效等级高的交通运输装备。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
2.构建绿色高效运输体系。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开展货运铁路的升级改造工程,促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公转铁”“公转水”。推动赣粤运河研究论证。加快打造赣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推广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标准化设施设备,提高集装箱共享公用水平,推广应用电子单证,推动铁路企业与港口、物流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提升港口码头岸线资源化利用,鼓励建设专业化码头作业区。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和快递公共末端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智慧配送。构建以城市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和城市慢行系统等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行体系,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国际陆港委员会等〕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积极谋划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建设。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材料、技术,扩大粉煤灰、矿渣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普通国省道废旧路面材料回收率达到98%,循环利用率达到80%以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客货枢纽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及建设,完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布局。加强综合交通枢纽与集疏运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推行综合交通枢纽绿色化建设及改造,推动照明、温控设备节能化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大空间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到2030年,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达到15%的车位比例,民用机场场内作业机械力争全面实现电气化。加快设施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旅游景区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完善住宅小区居民自用充电体系。积极推动码头岸电设施和氢能应用,研究推进加氢设施建设,探索氢燃料电池在城市公交等领域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等〕
4.打造智能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提升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大力发展绿色物流,规范发展网络货运等新业态,加强运力整合、车货匹配以及供应链与物流链融合。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布局,鼓励货运物流企业仓配一体化物流模式。探索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动物流全程数字化,培育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业态,打造智能交通、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应用场景。健全ETC发行服务体系,拓展多场景应用模式,完善服务网络,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全面推行“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提升现有客货运周转量。到2025年,实现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15%;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力争达到23%。〔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南铁赣州车务段等〕
(五)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提升节能管理综合能力。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预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点关注新建高耗能项目对地区能耗双控特别是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统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快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节能监察,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县域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进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节能降碳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实现城市综合能效提升。以“两高”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实施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加快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的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立足传统产业,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实行业能耗限值,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执行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的国家最新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政策,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鼓励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聚焦能源、工业、建筑等节能领域,推广一批节能先进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4.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切实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支持数据中心企业建立数据中心能耗监测平台,优化用能结构,推广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配套建设可再生能源电站,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推动现有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5.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减污降碳协同的管理制度、基础能力和市场机制。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增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源结构、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有序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紧盯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源头,突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主要领域,推动实施减污降碳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
(六)循环经济降碳行动
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打造资源型循环经济升级版,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全市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化国家级、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服务高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逐步完善园区产业共生体系,深化能量梯级利用、副产物交换利用、余热余压资源化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强化园区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智能化管理。优化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方式,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促进工业生产过程绿色化。到2025年,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全覆盖。〔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
2.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赣州高新区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实施矿产资源高效利用重大工程,着力提升矿产资源合理开采水平,提高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等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大力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炉渣等大宗固废利用,鼓励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生产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土壤改良剂、复合肥等产品。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处理设施。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年综合利用率达95%。〔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等〕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应收尽收。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新能源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强化溯源监管。高水平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因地制宜新建、改造绿色分拣中心,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信息化、智能化。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网络。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60万吨,到2030年达到1120万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扩大生活垃圾收集覆盖面。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系统,推进以焚烧发电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大力整治过度包装,探索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效模式。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系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2%左右,到2030年提升至70%。〔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与转化应用纳入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立足自身产业转型发展实际需求,承担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一流”高校等院所学校开展创新合作。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赣州稀金科创城建设,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引进和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鼓励江西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培育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多渠道师资培养模式,加快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3.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聚焦绿色低碳“卡脖子”关键技术,加快能源结构深度脱碳、高效光伏组件、生物质利用、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储能、固碳增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以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为核心,大力推进稀土、钨等稀有金属的高端应用和绿色开采技术研发,鼓励和支持稀土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风电和光伏装备、氢能源装备等领域,探索构建稀土领域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矿山治理、生态修复等重大环保共性技术支持力度。加快绿色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开发,构建绿色安全食品技术体系,推广非金属新材料、装备式建筑部品部件等新型绿色建材的应用。探索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针对碳捕集、分离、运输、利用、封存及监测等各个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成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全市电力、钢铁、陶瓷、水泥等行业的试点工程应用。积极发展氢能技术,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瞄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加强高品质工业产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加快跨部门、跨领域低碳零碳融合创新,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
4.加快推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引领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一批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应用一批成熟绿色技术,鼓励企业建设新能源、工业、建筑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低碳零碳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市内重点科研平台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动稀土、钨等稀有金属新材料技术转化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扎实推进国际、赣粤绿色低碳技术领域科技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以及深圳、广州等地的研发主体对接,通过联合共建科创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模式,合作研发或引进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在我市加速孵化乃至产业化运营。〔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
(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严守三区三线,严禁擅自改变林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用途和性质。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重要生态系统的固碳作用。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稳定森林面积,减少森林资源消耗。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天然林资源、河湖湿地资源保护,筑牢南方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废弃矿山、荒地、裸露山体植被恢复。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实行林地集约可持续式经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效益。发挥国有林场骨干作用,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碳汇总量。加强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推进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调整优化林分密度及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空间,提高长寿命树种和高效固碳树种的比例。积极开发林业碳汇,有序开展碳汇林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挖掘森林经营和碳中和潜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到203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37%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6456.8万立方米。〔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加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的技术研究开发,系统评估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减排增汇能力。加强典型生态系统碳收支基础研究和乡土优势树种固碳能力研究。加快智慧林业建设,提升林业资源监测实效性与准确性。构建林业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碳汇项目方法学,推动生态系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加强生态系统碳汇项目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4.推进农业减排固碳。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根本,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减少农业化学品投入。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提档升级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0万亩,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赣州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全民教育体系,生态文明宣传内容列入思政教育、家庭教育,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生态意识教育、生态道德教育和生态法制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和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介,打造多维度、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将生态文明思想深度融入文艺、文创、公益领域。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开发绿色低碳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团市委等〕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强化绿色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清洁)家庭、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把绿色低碳纳入文明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要求,总结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大力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厉行节俭,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减少无效照明,鼓励步行、共享单车、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出行,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塑料制品使用。推广绿宝碳汇APP,扩大碳普惠制覆盖范围,创新激励模式,引导公民积极践行低碳行为。提升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购买绿色产品。提升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力度,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团市委等〕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率先组织落实低碳绿色发展重要举措。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制定“一企一策”减排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严格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
4.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强全市各级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十)试点示范建设行动
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各类试点示范建设,以试点示范带动绿色低碳转型。
1.全面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加快南康区、龙南经开区省级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建设,支持赣州高新区园区第三方治理试点、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试点建设,认真总结低碳建设经验,并力争在全市范围推广。以产业绿色转型、低碳能源发展、碳汇能力提升、绿色低碳生活倡导、零碳建筑试点等为重点,深入推进以低碳化和智慧化为导向的“绿色示范工程”。分类探索园区碳达峰模式,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乡镇(街道)与低碳社区(村)创建行动,提高全社会参与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的积极性。〔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
2.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资源优势和品牌价值,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利用、价值化补偿、市场化交易为重点,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研究,持续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兼顾生态保护与协调发展的共同富裕模式。支持崇义县、全南县、上犹县等地创新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3.开展碳普惠试点示范。开展碳普惠机制研究,聚焦企业减碳、公众绿色生活、大型活动碳中和、固碳增汇等领域开展试点,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碳普惠机制。创新碳普惠积分消纳模式,增加“碳积分”兑换方式,形成低碳商家联盟,在平台上提供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探索碳积分在城市交通、图书馆、公园景区、停车收费等付费公共服务方面的兑换机制,形成一套系统的可实施、推广的方法路径。全面推进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碳中和行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贯彻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要求,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深化碳排放统计核算结果应用,利用碳排放监测数据帮助政府或企业做出科学决策和预警管理。完善“生态云+双碳”大数据平台功能,实现智慧控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等〕
(二)完善财税金融政策。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碳达峰重大行动、重大示范和重大工程。强化税收政策绿色低碳导向,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碳金融产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融合发展,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充分运用各类金融产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研究。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加强项目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支持,探索建立基于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发挥绿色保险保障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将企业环境社会风险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与保费定价机制。积极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工作。〔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人行赣州中心支行等〕
(三)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节能环保服务和产品出口,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合作交流,持续开展国家级大院大所产业技术及高端人才进赣州、重大研发平台落地赣州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合作交流层次与渠道。采用企业自筹、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和财政补助“组合拳”支持方式进行绿色技术推广与应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四)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严格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督促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建立健全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机制。鼓励企业单位对自身运营及投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和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全面核算、登记、评估、评价,支持重点排放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利用好森林、湿地、草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技术改造等领域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人行赣州中心支行等〕
五、组织实施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和工作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自行印发实施。〔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线下活动:
第十三届光热发电中国聚焦大会2023(2023年3月30-31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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