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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力光热 “退坡、调整、退出”三大机制推进示范项目发展

2018.05.25 来自:能源评论、每日经济新闻


5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推进三大机制,落实首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确保实施效果。


能源局此次推进的三大机制分别是:电价退坡机制、建设内容调整机制和项目退出机制。《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和强化落实“退坡、调整、退出”三项工作机制和失信惩戒等制度,确保发挥首批项目行业示范引领作用。


推出三大机制的背景,是目前光热发电的发展较为缓慢。2016年9月首批光热示范项目正式获批至今,项目原则上均应在今年年底前建成投产,但进度一直不及预期。


从装机上看,对于光热利用技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是500万千瓦,但根据《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17》,去年,全国光热发电装机2.8万千瓦,不到规划目标的1%。


在首批20个光热示范项目中,目前能够按原计划在2018年投运的项目可能只有4~5个,包括中广核德令哈、首航节能敦煌等示范项目,装机容量约20万千瓦。已经有4个项目选择退出。根据示范项目实际情况,首批示范项目建设期限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不过,此次通知只是称会同时建立逾期投运项目电价退坡机制,但具体价格水平还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另行发文明确。“并网越晚,电价肯定越低。”按照西部地区单个光热发电项目平均需要18个月工期,现在大部分示范项目在年底前无法并网,就会存在电价不确定性,会导致企业后续投资决策与融资更加困难。


一直以来,光热发电项目的一大桎梏,被认为在于其成本过高。而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的统计,2010年到2017年间新投入运行的光热电站中,单位千瓦成本下降27%,总体全寿命期内的成本下降33%。


与光伏发电相比,这个速度并不算快,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技术进步,国际光热发电市场在2017年出现了4次创历史新低的中标价格,这让业内人士相信,在2018年,光热发电的成本或将继续降低。


因此,建造成本高已经不是首要挑战。当前,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标杆上网电价为1.15元/千瓦时,在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的示范项目,均可适用此标准。随着光热价格降低,诸多参与者也会进入这一领域。因此,建立电价退坡机制,则是希望能够在成本走低的背景下,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让光热市场在良好状态中释放出活力。


 
除了电价退坡机制外,国家能源局还表示会建立建设内容调整机制和项目退出机制,前者在不影响行业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示范项目业主可对相关示范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后者,对主动退出的示范项目,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善后工作,逾期未报送建设承诺的示范项目,则取消项目示范资格,不再享受示范政策。


国家能源局要求,承诺继续建设的示范项目投资企业,须按照通报中明确的计划开工时间和计划投产时间,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程质量要求,确保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对于未按通报明确时限开工或投运的项目投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或限制参与后续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


不难看出,这两项机制旨在让光热项目的推进更合理、更有序。


作为新兴产业,光热上下游产业链较长,且部分技术尚在突破过程中。因此,快速市场化,推进项目落地,可能会导致部分环节出现问题,这并不利于行业健康的发展。因此,根据行业的现状,先协调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关系,让行业可以生发出自我调节的能力,不急于一时的落地,这不仅对行业长久发展更有力,还可以给后程加速打下基础。


 “首批光热示范项目建设期限放宽也是无奈之举,本身光热发电上下游产业链较长,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市场培育过程,而且与欧美、中东、北非等光热发电产业发展成熟地区比较,我国光热发电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此次通知中也再次重申了光热发电在未来的发展定位。国家能源局称,首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是我国首次大规模开展的太阳能热发电利用示范工程,是推动太阳能热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顺利建设运营对于示范引领产业发展意义重大。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各示范项目投资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示范项目各项工作,确保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按要求建成投产,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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